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关于公布市级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5-02-21
  • 信息来源:随州市司法局
  • 编辑:随州市司法局
  • 审核: 罗皓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8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回应近年来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的新情况和国务院相关决定的新部署,根据省司法厅统一安排,市司法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汇总形成了《随州市市直部门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2024年版)》和《随州市市直部门取消的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详见附件)

现予公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