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随政办发〔2022〕27号)2022年9月23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两年,现有效期即将届满。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随政办发〔2022〕27号)继续有效,有效期自该通告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两年。
特此通告。
随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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