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关于选聘随州市2024年度营商环境观察员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7-16
  • 信息来源:随州市营商环境办公室
  • 编辑:罗皓月
  • 审核: 罗皓月

为进一步服务好市场主体,提升我市营商环境工作精准度,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根据年度工作部署,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全市营商环境观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拥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

(三)热爱关心随州经济发展,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支持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关心企业服务、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

(四)具有与履行营商环境建设职能相应的专业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某一领域具有一定的见解,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权威性及话语权,热衷为企业服务;

(五)年满十八周岁,具备健康的身体条件。

二、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解读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和工作措施,了解和收集涉企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收集反馈企业的意见建议和困难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三)发现、收集和反馈在营商环境建设中的正反两方面现象;

(四)监督和反映全市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有关营商环境重要文件、政府诚信、依法行政、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等情况;

(五)受邀参与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的调研、座谈、督促、评价、评估等工作,并积极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言献策;

(六)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选聘期限

营商环境观察员实行聘任制,由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聘任,每届聘期1年。届满之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进行调整,可连聘连任。营商环境观察员受聘期满自然解聘,如在聘任期内发生违法、渎职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解聘。

四、选聘程序

(一)市营商办发布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的公告(根据工作需要向相关单位发送公函);

(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推荐人选,或者社会人士进行自荐;

(三)市营商办会同有关单位对推荐人员和自荐人员进行审核后,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审定;

(四)公示拟聘请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召开聘请会议,颁发聘书,向社会公布随州市营商环境观察员名单。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按要求填写《随州市营商环境观察员推(自)荐审批表》,发送至szyshjb@163.com。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

联系电话:0722-3591268

附件:随州市营商环境观察员推(自)荐审批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