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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继续有效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4-03-29
  • 信息来源: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编辑:管理员
  • 审核: 李发兵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随政办发〔20219号)20214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截止202441日,现有效期即将届满。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随州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随政办发〔20219号)继续有效,有效期自该通告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截止202641日。

特此告。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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