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价费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动态调整湖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的公告》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优化价费监管方式,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对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标准清单》、《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调整主要内容为:一是完善随州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建筑垃圾(渣土)不再纳入生活垃圾收费管理范畴;二是修改完善随州城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政策;三是对医疗废物处置费集中处置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四是修改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进一步明确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重要延伸服务项目。为方便查询,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单列。本次动态调整后的《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标准清单》《随州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将同步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随州市发改委官网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后期将根据工作实际,继续以公告形式实行动态调整管理。
请各县、市、区发改局结合实际,及时调整本级收费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市直各收费单位要及时按照本次动态调整《清单》相关内容做好本单位收费公示变更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 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截至2023年12月26日).xls
附件2:随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清单(截至2023年12月26日).xls
附件3:湖北省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清单(截至2023年12月26日).xlsx
附件4:随州市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截至2023年12月26日).xlsx
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