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水利厅 省教育厅 省经信厅 省机关事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通知》(鄂水利函〔2023〕448号)要求,我市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在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协助下,传媒大厦集体办公的27家单位(企业)通过自评、申报、初审和专家审核后,达到了市级节水型单位(企业)建设标准,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授予“2023年市级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企业)”称号。
公示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7月28日
联系电话:0722-3328661
附件:1、2023年市级第一批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名单
2、2023年市级第一批节水型企业单位名单
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2023年7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