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 发布日期:2022-06-27
  • 信息来源:
  • 编辑:涂小丽
  • 审核: 杨文明

(2022年6月21日随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我市“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完成,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建设法治随州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有关规定,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进全民普法工作,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随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使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为奋力建设现代化新随州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全面落实随州市“八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内容和重点领域,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重点学习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创新发展、保障安全生产等与推动随州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深入宣传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随州市机动车停车条例、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等本市地方性法规规章,充分发挥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引领作用。
  三、分类施策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抓好重点对象,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年度述法制度。把握“关键时期”,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推动法治教育进课堂,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教师进行1次轮训。持续举办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等活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突出“关键群体”,加强对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分层分类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留守人群、流动人口等不同群体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四、着力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深度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使典型案例依法处理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壮大普法志愿服务力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活动,不断丰富普法的形式、拓展普法的内容,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和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县(市、区)、高新区、风景名胜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让人民群众在日常休闲和参与体验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熏陶。
  五、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围绕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发挥基层引领作用。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救灾减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电信网络诈骗、平安校园建设、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围绕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促进全市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深化依法治校、依法治网,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全面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实施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强化普法经费保障,落实人员配备要求,确保与新时代普法工作发展相适应;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奖惩制度,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加强检查结果的运用,并及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议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