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继续有效的通告
  • 发布日期:2022-06-16
  • 信息来源:
  • 编辑:杨文明
  • 审核: 杨文明

根据《随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和市司法局意见,2020年7月15日印发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随政发〔2020〕11号)有效期两年,至2022年7月15日到期,现有效期即将届满。

经组织农业、公安、市场、交通和人社部门专家对《关于在全市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进行认真评估后,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关于在全市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随政发〔2020〕11号)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7年7月15日。

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