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规定,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王立志同志为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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