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 随州军分区关于印发随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随政发〔2015〕40号)于2015年11月25日印发,有效期五年,现有效期即将届满。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随州市人民政府 随州军分区关于印发随州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随政发〔2015〕40号)继续有效,有效期自该通告公布之日起重新计算,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随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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