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5日随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俊利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王耀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欢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李小辉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李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周鑫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彭建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熊飞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李伟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朱喜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