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具体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6月1日
全面加强新时代学校劳动教育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发〔2020〕18号)精神,切实做好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工作,推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劳动教育特色发展,结合随州实际,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科学构建体系
(一)明确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相结合,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发展必备的劳动能力,培育积极的劳动精神,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构建适应教育现代化要求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和贯穿家庭、学校、社会各方面的劳动教育工作格局。逐步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在3—5年内,创建1个劳动教育示范县(市、区)、10个市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20个市级劳动教育示范学校,以点带面推动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二)明确整体规划。小学低年级要注重劳动意识启蒙,培养学生健康行为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让学生感知劳动乐趣,爱惜劳动成果。小学中高年级要培养学生家务劳动和校园劳动习惯,让学生学会主动分担家务,适当参加校内外公益劳动,体会劳动最光荣。初中要注重增加劳动知识与技能的培养,使学生初步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的劳动品质与职业意识。普通高中要注重社会劳动实践,使学生养成服务他人与社会的劳动情怀。职业院校要依托实习实训,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
(三)落实课程设置。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中小学生课外校外劳动时间,小学一、二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小时,其他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3小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知识技能教学,其中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6课时。各学校开展必要的劳动实践体验,其他课程要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要与红色基因传承、生态文明建设等深度融合,建立一套“必修+渗透+实践+特色”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切实保证劳动教育课程要求落到实处。
(四)研发课程资源。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研发随州地方特色劳动课程,形成适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的劳动教育教材、专题读本、示范教案等。健全市、县、校三级劳动教研体系,开展劳动教育精品课程评选、优质课观摩、优秀实践成果展示等活动,全市每年组织1次劳动教育特色课、优质课评比,评选出20节精品课,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劳动教育精品示范课例。建立优质教学资源库,研发展示劳动过程、劳动规范、劳动安全要求的数字资源,梳理遴选来自教学一线的典型案例和鲜活经验,形成分学段、分专题的劳动教育课程资源包,实现优质资源共享。评选一批教学方法新、育人效果好、深受师生家长欢迎的劳动教育示范学校。
(五)建立评价机制。全面把握劳动教育目标、内容、要求,明确各学段劳动实践类型、次数、时间等考核要求。研究制定劳动素养评价指标,完善劳动素养评价内容,把学生劳动素养纳入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成长记录。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的重要内容,作为评优评先、毕业和升学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开展实践活动
(六)开展校内劳动。学校要发挥主导作用,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不得挤占、挪用劳动实践时间。每学年(或学期)制定劳动教育计划,根据学生身体发育情况,科学设计校内劳动项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要设置学生可以胜任的校内公益劳动岗位,将劳动教育根植于日常校园活动。中小学要挖掘校内场所的劳动教育价值,通过制定劳动公约、劳动任务清单,引导学生自觉参与卫生保洁、垃圾分类等力所能及的劳动。职业院校要开展劳动实践活动,依托实习实训场所开展劳动技能比武竞赛。各学校以集体劳动为主,设立校园劳动日。
(七)引导家庭劳动。要发挥家庭的基础作用,加大家庭教育指导力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劳动教育观,鼓励孩子自觉承担家务劳动、主动参与家庭事务管理。针对孩子年龄特点和个性差异,布置洗碗、洗衣、做饭、整理等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每年让孩子有针对性地学会1—2项生活技能。学校或班级通过劳动作品征集、劳动成果比拼以及最美家庭、最美劳动小能手评选等活动,为学生劳动教育成果提供更多的展示机会。鼓励孩子利用节假日参加各种社会劳动,引导孩子养成热爱劳动、勤俭节约的良好习惯。制定“家、校、社”合作开发家庭劳动教育清单,将学生家庭劳动等情况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
(八)组织社会劳动。社会各界要发挥支持引领作用,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农业、工业、科技、生态、旅游等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让学生能与普通劳动者一起经历劳动过程,参与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新型服务性劳动。组织学生参与校外劳动实践,在实际工作岗位或模拟情境中体验职业角色、发现个人专长、培养职业兴趣,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人生志向,提升生涯规划能力。
(九)鼓励志愿服务。学校要在校内普遍设立校园清洁、后勤服务等志愿服务岗位,探索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坚持自愿、无偿、平等、诚信、合法的原则,在环境保护、健康卫生、文化教育、大型赛会等领域,积极组织动员相关力量,联合开发适合的志愿服务项目,搭建活动平台,共同支持学生深入社区、福利院、公共场所等参与志愿服务。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关爱他人意识。学校党组织、群团组织要做好学生志愿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培育劳动文化。要将劳动精神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挖掘并用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随州地方发展史、学校发展史中蕴含的劳动教育资源和素材。组织开展劳动模范、能工巧匠进校园以及劳动成果展示、劳动技能竞赛等活动。紧扣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劳动教育,中小学可将每年五月第一周设为“劳动教育周”,职业院校结合实习实训,每学年安排一次“劳动教育月”。
三、提升保障能力
(十一)丰富实践场所。各地要把劳动教育场所或实践基地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建立以县(市、区)政府统筹规划配置劳动教育资源的工作机制。新改扩建学校要充分考虑劳动教育的需要,做好劳动实践场所规划建设。部分乡镇可将废弃学校改建为研学劳动基地,有条件的学校要在学生步行可达的距离范围内建设劳动实践基地,农村学校可就近安排相应的田地、山林、新农村,城镇学校可确定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作为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利用研学基地、职业院校实习实训场所,建立健全开放共享机制,逐步建好配齐学校劳动实践教室和实训基地,职业院校要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和劳动实践基地。各地统筹研学实践基地建设,为中小学生量身定制劳动教育课程。
(十二)建强师资队伍。各地各学校要根据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和开展劳动实践的需要,配齐配足劳动教育教师,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师资队伍和教研队伍。建立师资交流共享机制,发挥职业院校教师专业优势,鼓励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社会专业技术人员、能工巧匠、劳动模范等担任兼职劳动教师。探索建立德育、心理健康与劳动教育教师融合培养培训机制。完善绩效评价标准、职称评定办法等,保障劳动教育教师与其他专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十三)健全投入机制。各地要加强对劳动教育经费投入的统筹,探索建立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加快建设校内外劳动教育场所,注重加强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劳动教育器材、耗材补充机制。学校按照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开展劳动教育。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鼓励企业、个人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者捐资帮助支持劳动教育的开展。
(十四)注重安全保障。建立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社会协同、全面防范的安全管控机制及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将劳动教育纳入校方责任险保障范围,鼓励购买补充劳动教育相关保险,将安全措施落实到劳动教育全过程、全人员、全时段。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合理设计劳动任务,适度安排劳动强度、时长,科学评估劳动实践安全风险。注重强化对劳动过程每个岗位的管理,明确各方责任,防患于未然。加强安全技能培训,建立劳动实践场地安全应急制度,完善应急与事故处理机制。
四、加强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把劳动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解决劳动教育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教育部门负责明确劳动教育机构和人员,各学校具体实施开展劳动教育。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是劳动教育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劳动教育工作落实。农业农村、经信、文旅等部门要推动行业领域内农场、产业合作社、企业等,积极为学生提供劳动实践场所和相关服务保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及各类社会组织要积极支持劳动教育。
(十六)加强督导评估。要把劳动教育纳入教育督导体系,督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保障劳动教育的实施,督导结果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作为评估被督导部门、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
(十七)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劳动观念,各地各学校及时总结推广劳动教育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组织开展劳动教育经验交流和成果展示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劳动教育的浓厚氛围。
(十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级建立由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随州职院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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