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5月9日
随州市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
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建设品质随州,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8〕28号)、《湖北省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鄂政发〔2018〕29号)和《湖北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抓手,以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为重点,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创新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为支撑,完善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建设,并与省级平台实现深度对接。建立政务云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交换,线上事项“一网通办”、线下事项在综合性实体大厅“应进必进”,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网络设施升级改造
改造升级电子政务外网,增强网络的可用性和稳定性,提高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能力。各地、各部门、各便民服务场所全部接通电子政务外网,实现政务外网覆盖到全市各单位,包含各基层单位,覆盖率达到100%。政务外网要延伸到工作人员桌面端,人员注册率达到60%以上。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必须通过政务外网实现数据传递,应用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
(二)推进审批事项标准化
结合全市机构改革,进一步梳理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考核通报,不断提高服务指南和审查细则精细化程度。以在湖北政务服务网上录入发布的事项为基础,对许可类、确认类、给付类、裁决类、奖励类、其他类和公共服务类等七大类型事项进行补充完善,实现一张清单告知、一个标准受理、一个平台流转。(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构建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
加快市级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与湖北省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实现统一访问入口、统一政务事项、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共享平台、统一网络支撑。各地各部门统一使用湖北政务服务网及“鄂汇办”提供政务服务,关停各自设立的网上办事窗口,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五级联通”。(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四)推进市级政务云平台建设
按照全省统一政务云平台技术框架,建设完善市级政务云平台。加快推进已建、在建非涉密政务信息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和接入,实现计算、存储、容灾备份、服务支撑、安全保障等共性基础资源的集约共享。谋划建设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和共享材料等六大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各类主题库。(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中标单位等;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推进全市政务数据共享交换
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按照“一数一源、多源核验”的原则,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按照“谁提供、谁负责”原则,梳理完成共享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依托共享平台开展数据共享交换,并做好与省级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中标单位等;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
(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办率
实行办事要件和流程标准化。推进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提高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重点高频事项网办快办,梳理优化业务量大、受众面广、民生关注的高频事项,形成“最多跑一次”清单,并汇聚到政务服务平台和“鄂汇办”,实现“最多跑一次”。到2019年6月底,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70%以上,到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70%以上,市、县两级200个以上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中标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七)落实“只进一扇门”
完善市级、县级、镇级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推进部门窗口服务与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提升实体大厅“一站式”功能,确保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现“应进必进”,“一窗”分类受理事项达到80%以上。(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底。)
(八)推动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作用,加快功能升级,推进与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实时同源发布网上申报、预约叫号、事项受理、审批(审查)结果、服务评价等信息。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合一通办的政务服务模式,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融合体系基本形成。(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中标单位;完成时限:2019年底。)
(九)推进“一次办好”向基层延伸
进一步提升乡镇和街道党政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室)建设,推进自助服务设施设备向基层延伸覆盖,实行“就近办”“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推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与政务服务平台无缝对接,提升基层“一站式”服务能力。探索成立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加强基层便民服务管理。(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完成时限:2019年底。)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深入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同联动。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成立市工作推进专班(专班人员为各相关单位业务骨干),定期集中,交流互动,形成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初步建议并具体落实。各地要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主动与市级部门对接,市县统筹、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全市督查工作重点;市工作推进专班负责对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查。完善考核机制,把“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年终综合考评。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运用多种舆论工具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群众满意度,引导更多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要加大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宣传,促进相互学习、借鉴提高,推动形成上下一心、互促互动、共同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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