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0号)要求,为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相关部门(由市政务公开办另行通知)。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考评各地各部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日常工作情况。
(一)主动公开:公开渠道、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
(二)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形式规范性、答复内容规范性。
(三)日常工作:政务公开组织推进、工作落实、监督保障等情况。
三、考评方式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工作分第三方机构测评和日常工作测评两个部分。
(一)第三方机构测评。
权重:7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2022年1月12日前。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年度工作要点,制定测评指标体系,独立开展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模拟测试)。
各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测评,将采集下辖部门、镇(街道)相关工作数据。
(二)日常工作测评。
权重:30%。
测评单位: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根据日常工作情况、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和佐证材料开展考核。
工作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指标(由市政务公开办另行制定),将有关日常工作测评的佐证材料于2022年1月13日前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无相关工作内容,考评中将对相应分值进行扣减。佐证材料接收电子文件,并按考核项目做好分类,统一发至邮箱szwsjjysq@suizhou.gov.cn。
四、其他事项
两个部分测评结束后,将从各单位总分中扣减国办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所扣分数,形成各单位考评最终得分,报市政府办公室审定后发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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