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随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6月3日
随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3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建设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实现与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对接。12月,完成项目测试和验收工作。
随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采用“数据集约、服务集约、应用集约、管理集约”的原则,建成“市、县两级集约、整体联动、全市协同、资源共享”的随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成全市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实现全市各级各类政府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安全整合、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二、工作任务
依托随州市政务外网平台和政务云,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完成市政府各部门、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网站集约化建设任务。
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支撑,对市政府部门网站、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网站按照省政府“四统一两集中”要求进行集约化建设,对前期已经建设的政府门户网站子站根据集约化要求进行升级改造。
三、建设内容
(一)建设全市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根据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标准规范,建设分类科学、集中规范、共享共用的全市政府网站统一信息资源库。按照“先入库,后使用”原则,将全市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网站的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进行集中管理,汇聚沉淀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便民办事、互动交流等信息数据,从用户需求出发,不断完善信息资源库推动跨网站、跨系统、跨层级的资源相互调用和信息共享互认。
(二)构建全市统一技术平台。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委托的单位(以下简称受委托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相关工作。集约化平台提供以下功能支撑:站点管理、栏目管理、资源管理、权限管理;内容发布、互助交流、用户注册、统一身份认证;站内搜索、投诉举报、评价监督;个性定制、内容推送、运维监控、统计分析、安全防护等。
(三)实现全市统一运维管理。受委托单位负责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统一运维管理,提供网站改版、个性功能扩展、第三方应用接入、信息审核发布等服务。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各自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工作,全市所有集约化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通过受委托单位审核后予以发布。
(四)实现全市统一安全防护。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部署在政务云,受委托单位加强网站集约化平台用户管理,严格设定访问和操作权限,实现系统管理、信息上传、内容审核等用户权限分离,确保网站集约化平台的用户数据安全。
(五)实现网站一体化服务。依托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数据资源,做好与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对接工作,推进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与省政府门户网站的互联融通,为公众提供一体化网站服务体验。
(六)同步部署IPv6改造。将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与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一并规划、一起实施、同步推进,确保集约化平台支持IPv6。
(七)推动政府网站创新发展。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功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提供多语言服务、无障碍服务、智能搜索、智能问答、智能识别、主动推送等功能。加强随州政务新媒体建设,打造以随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实现创新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招标。2019年6—7月,开展招投标有关工作,确定网站集约化建设实施单位,签订网站集约化建设合同。
(二)启动建设。2019年8—9月,启动随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完成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
(三)整合改造。2019年8—10月,启动并努力完成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网站集约化工作,建设统一信息资源库。
(四)实现对接。2019年11月,开展随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与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的对接工作。
(五)测试验收。2019年12月,完成项目测试和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办公室要统筹协调集约化建设有关工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及时研究并解决集约化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为集约化工作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受委托单位按本方案实施步骤具体开展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同时根据省有关标准明确我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上各类信息数据的分类、格式和接口等要求,规范网站域名名称、主要功能、栏目设置、页面格式等,并于每月25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二)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将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及运维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各地各部门要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安排工作人员,积极主动与受委托单位联系沟通,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
(三)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内容规范管理机制,明确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单位子站、栏目、频道的责任边界,建立网站运行日常监测制度,确保集约化平台运维安全。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媒体对政府网站的监督作用。
(四)开展监督考核。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对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将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情况纳入政府网站季度通报及年度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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