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056632/2023-57286
主题分类
新闻出版
发布日期
2023-09-27
发文字号
随版发〔2023〕1号
效力状态
有效
编辑
陈刚
审核
黄振忠
发布机构
随州市版权局
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 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版权局、经信局、公安局、网信办、“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网络版权生态治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省版权局、公安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通信管理局、省“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湖北省版权局等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的通知》(鄂版发〔2023〕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版权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委网信办、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决定于2023年9月至11月联合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3”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版权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不断深化重点领域网络版权专项整治,规范网络传播版权秩序,强化网站平台主体责任,巩固历次专项行动治理成果,以版权管理促进网络治理,以版权保护维护网络安全,充分发挥版权保护在推进全市文化创新创造、满足人民文化需求、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维护我市清朗的网络空间秩序贡献版权力量。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重点领域版权专项整治。加强重点体育赛事节目、重点视频网站、点播影院、私人影吧版权保护以及博物馆、图书馆等文博单位文化创意产品版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体育赛事节目、侵权盗版院线电影、网络热播热映影视剧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直播平台销售侵权盗版文创产品行为,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发展提供版权保障。

(二)从严整治“自媒体”传播乱象。着力整治社交、短视频、直播、知识问答等“自媒体”及各类新闻资讯聚合类网站(APP)未经授权转载新闻作品的违规传播行为,集中整治“自媒体”造谣传谣、假冒仿冒、违规盈利等乱象,严肃查处反复侵权的“自媒体”运营者及所属MCN机构,聚焦各类MCN机构旗下账号信息内容乱象,对属地的MCN机构、主播培养公司进行全面排查和系统梳理。加强对知识分享、有声读物平台及各类智能终端的版权监管,着力整治未经授权通过网络传播他人文字、口述等作品的行为。

(三)深入开展电商平台版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不法商户通过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直播平台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侵权行为。着力整治网站平台以用户上传为由滥用“避风港”规则、以合理使用为由传播侵权作品、以自设程序为由拖延履行通知-删除义务的行为。推动重点网站平台企业开展版权问题自纠自查,督促网站平台及时处置用户上传侵权内容,对反复侵权公众账号建立惩罚制度和平台联动机制。

三、职责分工

各地各级版权、公安、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扫黄打非”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综合治理体系,明确任务和责任分工。

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负责“剑网2023”专项行动的牵头工作,梳理网上侵权信息,搜集案件线索,查处违法行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请电信主管部门暂时停止网络接入服务直至关闭网站;开展版权重点监管工作,组织“剑网2023”专项行动宣传工作。

公安机关加大对著作权犯罪案件的刑事打击力度,对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加强立案查处;对版权行政执法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

电信主管部门协助进行网络侵权盗版案件调查取证,提供查处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涉及的ICP备案信息;对已经查处且侵权盗版情节严重的网站(APP)等依法处置。

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持续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结合2023年随州市网络综合治理行动,督促网站平台加大网上侵权盗版违法违规信息巡查和处置力度。

“扫黄打非”部门要结合“秋风2023”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使用非法盗版教材教辅等出版物行为,强化对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网络文学、网络社交平台等领域版权秩序的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案件查办。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展集中办案研判,加强案件线索核查,提高网络监测能力和网络巡查能力。充分运用约谈、预警、责令整改等手段,加强对互联网企业的版权监管,探索建立网站平台案件协查机制。

(二)确保工作实效。各地要根据实际,主动对接文化综合执法、网信、公安部门等多方力量,周密部署,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提升案件数量和质量,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

(三)扩大宣传教育。创新开展版权宣传,发挥宣传文化战线平台优势,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两大平台,大力宣传“剑网2023”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和成效,加强版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典型侵权案件和不履行主体责任的网站平台曝光力度。

(四)及时报送信息。要高度重视执法信息汇总和上报工作。各县、市、区版权局要整理、汇总本地区“剑网2023”专项行动网络案件办理情况,按月填报《版权执法部门查办案件统计表》《版权执法部门查办案件信息表》,并及时报送本地区“剑网2023”专项行动工作方案,11月10日前报送“剑网2023”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要情况、重大案件和阶段性进展随时报送。

附件:1.版权执法部门查办案件统计表

2.版权执法部门查办案件信息表

随州市版权局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随州市公安局中共随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随州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27日

附件1

年1-     月版权执法部门查办案件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填报人:联系电话:

案件类型

案件数据

其他数据

案件

总数

行政部门自行立案数

公安机关移送行政部门立案数

行政部门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

公安机关自行立案数

行政部门调解结案数

行政案件结案数

行政案件信息公开数

捣毁窝点

(个)

涉案金额

(万元)

外国权利人被侵权案件数

网络案件(剑网)












线下案件












合计
























网络领域执法数据

实体市场执法数据


填表说明:

1.案件总数=后5项数字之和。

2.公安机关自行立案数,只需填报行政部门协调、参与、了解的案件数,并不要求统计公安机关自办的所有案件。

3.所有填报数据均为截至当月的累计数据。剑网行动不再填写专门表格。

删除侵权盗版链接数

关闭侵权盗版网站/APP数

检查单位

家次

出动执法

人员人次







附件2

年1-     月版权执法部门查办案件信息表

填报单位:填报时间:年月日填报人:联系电话:

案件名称

案件性质

办案

单位

立案

时间

结案

时间

案情概要

涉案

金额

(万元)

法律法规

依据

办案情况

备注













































填表说明:

1.案件性质:填写行政、刑事或行政调解

2.办案单位:行政案件填写立案的行政部门,刑事案件填写立案的公安机关,行政调解案件填写主持的行政部门。

3.结案时间:行政案件填写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刑事案件填写作出一审判决的日期,如提起上诉,在备注中填写“上诉”。

4.办案情况:未办结的填写当前进展;办结的,行政案件填写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处罚情况,刑事案件填写作出刑事判决的法院名称和判决情况,行政调解案件填写达成调解协议的时间、主持机关和和解情况。

5.每月填报时,原填报的案件有进展或变化的,在原案件的相应栏目更新,不新增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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