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经你中心受理、实地查看和初审,结合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评估委员会评审结论,按照《随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随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和<随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随医保发〔2021〕18号规定,现将以下七家零售药店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
1. 随州好宜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聚玉店;
2. 曾都区康宁大药房;
3. 随州高新区新神农大药房;
4. 随州中心大药房有限公司文帝药房;
5. 曾都区华洋堂大药房;
6. 随州市曾都区保院大药房;
7. 随州市曾都区医院大药房七分店。
请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迅速通知定点零售药店按医保“接口文档”开发、升级医保结算系统,按要求对照药品目录,测试结算程序,开通医保服务业务。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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