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市直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保障114种协议期内国家谈判药品(以下简称国谈药品)的供应和使用,根据《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实施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19]77号)(以下简称2019版药品目录)和《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9年版)实施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随医保发[202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 我们制定了《国家谈判药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执行。
随州市医疗保障局 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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