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2022年版)
  • 发布日期:2022-09-21
  • 信息来源:随州市统计局
  • 编辑:随州市统计局
  • 审核:李发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随州市统计局编制了《随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随州市统计局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统计局信息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四)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五)统计局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六)统计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该公开的从其规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随州市统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法规规章。包括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

2.组织机构信息。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介绍、机构设置及联系方式、办公时间等信息。

3.统计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信息、修改废止等信息。

4.统计标准和制度。包括国家、省相关统计标准和制度。

5.统计数据及信息。包括统计公报、统计数据、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等信息。

5.解读。包括政策解读和数据解读等信息。

6.新闻发布。包括新闻发布稿、答记者问等信息。

7.行政许可。包括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等信息。

8.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包括统计执法检查、相关法规文件、失信企业公示等信息。

9.建议提案答复。包括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可以公开答复的意见。

10.人事信息。包括人员考录、统计职称、人事任免等信息。

11.财务信息。包括局机关财政预决算、预算信息。

12.应急管理。包括应急管理制度、应急常识等信息。

13.规划计划。包括统计局工作总结及计划、统计工作发展规划等信息。

14.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随州市统计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网址:http://tjj.suizhou.gov.cn/联系电话:0722-3596280,0722-3596532)、办公地点问询查阅(联系电话:0722-3596280)等载体或平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开。以上信息的公开时限为自信息产生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随州市统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受理机构和联系方式

随州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受理公众向统计局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5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咨询电话:0722-3596280;0722-3596532

传真号码:0722-3596281

通讯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市政大楼二楼219室

邮政编码:441300

随州市统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于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按程序报经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征求第三方意见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随州市统计局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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