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特编制随州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随州市公安局网站(gaj.suizhou.gov.cn)全文公开。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随州市交通大道K015号,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邮编:441300;电话:0722-3592011,359217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及省公安厅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持续围绕党纪学习教育、“高效办成一件事”“235”包联等中心工作,聚焦服务民生,创新公开渠道,增强公开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随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司其职、办公室日常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客观、及时、主动公开。一是简化审批程序。依托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平台、公安APP小程序等平台,升级网上行政审批功能,对公章刻制业、旅馆业、出入境、交管、户政、保安服务、金融机构安防设施、烟花爆竹、民爆、民用枪支等公安业务实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批,推行全程网上办理。三是优化平台服务。依托“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湖北政务服务平台、“交管12123”APP等平台推出户政、便民、内保、治安、监管、禁毒、境外非政府组织等版块业务,实现公安业务应办尽办。四是深化政务服务。不断深化“湖北公安服务平台”功能,在微信、支付宝开通小程序,2024年共受理各类业务54570件次,及时办结率、用户满意率均达到99.5%。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度,随州市公安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流程,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按期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度,随州市公安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度,随州市公安局除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布公安信息外,还依托随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云上随州等新型传媒和报纸报刊等传统媒体发布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2024年度,随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已发布的信息开展定期自查,同时对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对不够完善的内容及时补充。2024年度,随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出现被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中心工作,不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特别是“高效办成一件事”“一网通办”“一窗通办”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主动依法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91条;行政许可处理决定622262条,行政处罚处理决定558959条,行政强制处理决定1198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2423.69万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使公安工作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在服务群众、普惠于民、改善民生和促进和谐上。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2226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58959 | ||
行政强制 | 1198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423.6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共收到并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均为自然人申请,按期回复率、办结率均为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 | 0 | 0 | 0 | 0 | 0 | 8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8 | 0 | 0 | 0 | 0 | 0 | 8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随州市公安机关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行政诉讼的情形。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存在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政策解读力度、政府信息宣传引导力度还不够强等问题,2024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注重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二是进一步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主动公开符合要求的涉及焦点、热点问题信息,增加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三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广度和深度,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2024年,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还不够深、与公众互动频率还不够高、政策解读力度还不够透。下一步,随州市公安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通过组织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配合提供主动公开的信息;二是通过增设信息公开载体、互动平台等形式,主动公开符合要求的涉及焦点、热点问题信息,加大与公众互动频率,提升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满意度;三是通过文字、长图、视频等形式,对公开信息进行全范围解读,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政策的理解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4年,随州市公安局共承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交办的代表建议19件(其中主办件7件,会办件12件),承办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提案28件(其中主办件7件,会办件21件),认真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召开建议提案交办会,走访代表委员,收集意见建议,实现了见面率、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公安部、湖北省公安厅关于“敏感非密信息”管理工作要求,随州市公安局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均不公开。
随州市公安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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