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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随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1-15
  • 信息来源:随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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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zgsuixian.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随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随县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22-333891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1708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184条、政务动态信息2084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14478条。加强31个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新增领导活动日历、生命周期场景化服务、13个重点领域场景化服务的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督促全县各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依申请公开职责,指导各行政机关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受理30件依申请公开,办结 31 件(其中1件为2022年结转本年度办理),无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随县人民政府政策文件库和规范性文件库,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2023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废止3件,现行有效件数25件。对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发布内容,严格要求各单位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并邀请第三方公司每天对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错敏词、错死链信息排查清理,提高网站内容的准确性、稳妥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网站建设,依托重点领域专栏,优化栏目设置,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平台内容维护与管理。完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全县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等服务。

(五)监督保障

印发《随县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暨政务新媒体工作考评方案》,督促各地各部门对照任务清单和考核标准,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加大日常监管和督办考核力度,每季度对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进行抽查通报。召开2023年政务公开培训会,提升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健全监督评议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2023年,我县未发生因信息发布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随县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废止3件,现行有效件数25件;本年处理行政许可17508件,行政处罚917件,行政强制38件,一共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1148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3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5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17

行政强制

3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4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3年全县新受理依申请公开3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1件。予以公开31件,全年办结31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5

2

0

1

1

1

3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

2

0

1

1

1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26

2

0

1

1

1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全县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1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1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各乡镇对县级政府信息公开缺乏主动性、对本级政务公开各领域理解还不够充分、线上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格式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考核相关指标,加大信息公开平台检查力度,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发现问题,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二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检查力度,督促线上依申请公开信件的规范答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3年,县政府共承办县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建议50件,县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提案87件。县人大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22件,占建议总数的44%;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18件,占建议总数的36%;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9件,占建议总数的18%;留作参考或不可行、承办单位须作解释说明的有1件,占建议总数的2%。政协委员提案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35件,占建议总数的40.22%;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已经启动的43件,占建议总数的49.42%;已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有8件,占建议总数的9.20%;留作参考或不可行、承办单位须作解释说明的有1件,占建议总数的1.14%。从代表委员反馈意见看,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和基本满意50件,满意率100%,提案办理情况满意和基本满意87件,满意率100%。

(三)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拓展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领域。对照国家有关部委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新增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2.推进特色公开平台建设助力。新增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政策文件库、领导活动日历。搭建全生命周期场景化服务、重点领域场景化服务大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3.夯实基础工作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做好现行有效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2023年配合省市搭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积极做好政策文件的决策、解读、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四)重点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公益事业建设、公共资源配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重大项目建设审批、核准、备案、建设进度、竣工验收、质量安全监管等信息49条。

二是做好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卫生健康、乡村振兴、教育、就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城乡规划、市政服务、交通运输等方面信息364条。

三是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土地供应计划信息、矿业权出让公告公示、成交结果公示、审批结果信息、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农村危房改造、涉农补贴、国有产权交易等信息119条,通过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

随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