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人民政府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随州市大数据中心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23-01-17
  • 信息来源:随州市大数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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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大数据中心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着重落实政府采购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时向市财政局报送“三公”经费统计情况等公开信息,不断加强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市大数据中心主动公开了各类信息18条。所有公开信息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存在信息虚假、信息出错或不完整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指导和协调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机构,确立由本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各科室密切配合、专人负责的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挂靠中心综合科,办公室指定人员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中心党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严格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工作中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四)平台建设

为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能力,以丰富的知识储备指导工作,解决问题;二是及时公开涉及大数据信息、大数据管理办法的政策文件,加强政策落实措施的细化,保障群众读得懂政策、会运用政策,使政策执行更加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中心未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中心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中心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大数据中心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积极主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的问题。下一步,中心将加强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及时安排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掌握政策知识和技术能力,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报送及发布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确保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2年中心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2年,中心会办了1件提案建议。2022年政府集中采购6项共计12.84万元。

  (三)政府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中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截止20221231日,中心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8条。

  (四)重点领域

中心无涉及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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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