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水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随州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围绕推进重点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广水市重点工作,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2020年,各镇办、工业基地、政府部门及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对照《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保障责任明细表》,注重信息的全面性与时效性。各单位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注重信息全面性,版块内的每一个信息栏都要做到“帽子底下有人”;注重信息时效性,做到信息及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情况。2020年,各镇办、工业基地、政府部门及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依法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不断充实栏目内容,便于社会公众找得准、找得快。
(二)主动公开财政资金预算、决算信息。2020年,市财政局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专栏公开发布2020年预算和2019年度决算信息。
(三)主动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2020年,市发展和改革局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公开发布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建设进展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竣工验收等信息,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对从业单位、个人资质资料信息进行监督审查。
(四)主动公开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与重点民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尤其是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
(五)主动公开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疫情的舆情动态,针对相关舆情热点问题,快速反应、正面回应,以权威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
(六)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监督信息。随州市生态环境局广水分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相关信息。
(七)主动公开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2020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务员招考、录用结果相关的信息在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20年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3条,其他主动公开文件219条,行政许可50213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612072条,行政处罚101791条,行政强制82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0项,政府集中采购336批次,采购资金53194.72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13 | 13 | 25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219 | 219 | 787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284 | 355 | 5021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363 | 441 | 161207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2666 | 99125 | 101791 |
行政强制 | 143 | 677 | 82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2 | 3191.47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7件,予以公开的7件。6件是网上提交公开申请, 1件邮寄方式提交公开申请。依法依规按时答复率10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 | 0 | 0 | 0 | 0 | 0 | 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7 | 0 | 0 | 0 | 0 | 0 | 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情况如下: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2 | 0 | 1 | 0 | 3 | 5 | 1 | 0 | 0 | 6 | 0 | 1 | 0 | 0 | 1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
(一)少数单位领导重视不够。少数单位分管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到位,致使没有形成政务信息公开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二)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侧重点有待进一步明确,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是政务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对政务公开工作监管薄弱。
(三)主动回应群众诉求不主动。针对群众关心的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各单位缺乏运用政务公开平台主动发声的意识,及时去解决群众关切的难题,最大限度的去满足群众的服务需求,尤其是针对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舆情回应不够及时。
针对各责任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组织各单位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推广经验、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办事机构,继续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职人员专司其责的工作格局,不断丰富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和各项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水平,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及时公开,提供优质便民服务。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即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务责任追究制度,政府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促使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往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加强主动回应工作。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尤其是公众和企业关注的热点话题要确保回应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五个围绕、一个强化”为中心,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聚集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贯彻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理念,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二)建议提案办理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各承办单位切实做好承办工作,对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依法依规按时答复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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