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随州市统计局对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一)着力提高信息公开质效。一是对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改版升级。增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便捷性、形象性,充分发挥统计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的主阵地作用。二是修订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对照新《条例》要求,完善随州市统计信息公开指南,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相关内容进一步规范。三是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结合市统计局工作职能,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包括部门规划、机构职能、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简介、人事信息、财政公开、政府采购、权责清单等类型,不断充实栏目内容,便于社会公众找得准、找得快。四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2020年市统计局结合实际,以随州市统计局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同时利用权威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统计新闻发布会、《随州统计年鉴》、统计开放日、网上公众诉求、电子展板等形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二)着力突出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一是主动发布统计数据。根据社会公众需求,按时发布月度、季度统计数据,定期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时发布普查公报。二是主动公开财务及采购信息。2020年,市统计局按照规定的时间在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资金专栏、市统计局内外网站公开发布2020年预算和2019年度决算信息。市统计局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按照规定的目录、品种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全年采购涉及项目共16个,包括会议、培训、印刷、办公家具、设备等资本性支出项目,支付金额为119.7891万元。三是主动公开人事任用信息,包括干部提拔和试用期转正。
(三)着力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和要求,市统计局持续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均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了回复,申请人对办理工作非常满意。
(四)着力抓好公开信息管理。一是严把出口关。公开信息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信息公开工作职责的责任人和科室负责人同属第一责任人,对公开的信息负责审核把关。二是严把审核关。所有公开的信息需经办公室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公开属性和保密性审查,重要信息报经分管局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质量。2020年,省统计局未出现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问题。
(五)着力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0年,市统计局投入资金约5万余元,用于内外网站建设及网速提升。积极配合政府网站的“集约化”建设工作,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平台的维护管理,丰富平台信息公开栏目。
(六)着力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督办检查。办公室、综合科采取网上日常巡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考核评比。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科室业务考核,与科室和个人年度工作考评挂钩。三是加强整改落实。针对2019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动加强整改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效提升。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市统计局在政府门户网站、省局内外网等平台发布信息分析289篇,其中30篇被市领导签批,力度前所未有。编印的《全市经济运行和统计重点工作资料汇编》,被省统计局朱慧局长签批。2篇分析被国家统计局内网发表,4篇文章被《湖北统计》刊载。微信公众号推送图文信息45条.主要涉及概况信息、政策文件、统计数据、统计分析、财政资金、部门规划、人事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条例》需要主动公开的相关内容。
(二)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组织召开统计新闻发布会1次,向社会宣传介绍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具体情况。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随州调查队联合举办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反映全市统计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2020年,市统计局接待公众热线电话37人次,查询的资料,主要集中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数据,包括工业产品和农产品产量、能源数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2020年,市统计局通过阳光信访、12345市长热线平台答复咨询3人次,内容主要是请求提供统计数据资料、人口数据等咨询服务,所有咨询对象对市统计局咨询服务非常满意。
(三)认真做好公文公开工作。市统计局公文类信息始终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公文公开的属性逐级把关,确保公开范围恰当。2020年,市统计局制发公文18份,没有制发规范性文件,对外公开公文0份,其余为不予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四)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市统计局组织检查人员,按照“双随机”形式,对全市3个县(市、区)的3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数据质量进行了检查。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18 | 1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119.791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市统计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要求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国民经济统计数据信息,均在法定时限内按申请人要求进行了答复,办结率为100%,申请内容均予以公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3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3 | 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3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整改落实情况。针对2019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市统计局对门户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更新了公开目录,增加了新栏目,丰富了公开内容,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本年存在的问题。2020年,市统计局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高质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偏少,解读方式单一。由于统计工作的特殊性,我局每年发布的政策规章、规范性文件偏少,所以相应的解读偏少,解读方式也只有文字解读,图像、视频、新闻在线访谈等解读方式较少涉及。二是互动栏目回复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经过研究发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市统计局都及时进行了回复,但仍有很多是重复申请内容,表明申请人可能很少或根本没有浏览过类似的申请回复。
(三)下一年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市统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督查督办,对开展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执行不到位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问责。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查制度,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做到让社会公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认真贯彻政务公开文件精神。2020年,随州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全局各项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结合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积极配合办理建议提案。2020年,市统计局共会办市人大建议1件。
随州市统计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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