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随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gsuixian.gov.cn)下载。
一、概述
2018年,随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湖北省政府确定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不断丰富公开载体,有力推动了政府工作透明化进程。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印发了全县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主要任务、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各镇(场)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落实分管领导审签、专人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进一步夯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提升公开质量。认真对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对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升级完善,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完善信息资源、办事服务等功能,推进县政府网站平台整合与集约化建设。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各类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一审二核三发布”的原则,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准确、安全。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对各镇(场)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突出重点领域。以“接地气”为导向,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继续将行政权力运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作为重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透明度。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随县人民政府网站“财政资金”专栏已公开2018年县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17年县级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除涉密部门外,县直部门均已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7年部门决算,实现县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公开预算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形式规范。2018年全县共发布财政预税收信息210余条。
(二)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为进一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充分发挥现有政务服务平台作用,在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料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等实现与其他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跨业务相关公开信息归集互联和共享开放,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集中共享、统一开放。将公开的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纳入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对政务服务平台上的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展示。并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即政务微博微信、APP移动客户端以及开设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上的新兴政务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各类信息,开展在线服务,提升用户体验,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梳理公开目录,明确公开标准和要求。2018年全县共发布重大项目建设领域信息640余条。
(三)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推进我县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各地各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职能,进一步明确本地区、本行业的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信息,制定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在随县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场所以及其他媒介上同步发布。2018年全县共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241条。
(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及时梳理公开目录,同步完善公开标准和要求。在县政府网站开设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质量监督”“价格及收费标准”“科技、教育”“公安、司法”“城乡建设”“政务服务”“文化、广电”“医疗卫生”“扶贫救助”“社会保障”“经济贸易、旅游”“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16个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栏目,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县各级行政机关通过网站、报纸、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多种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0条。
政府网站公开信息4882条,其中:机构职能信息28条;概况类信息56条,政策法规类信息71条,人事类信息15条,政府会议信息15条,工作规划计划类信息8条,统计分析类信息23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9条,公共服务类信息529条,公共监管类信息58 条,公共资源配置类信息457 条,镇场类信息423条,综合政务类信息1661条,便民动态类信息1519 条。
其他方式公开方面:政务微博公开信息394条,政务微信公开信息1523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696 条。
(二)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全县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重大舆情96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398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2493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全县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网络申请20件、信函申请1件,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告知通过电子邮件途径办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地、各部门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省、市、县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随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依然薄弱。基层单位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少,部分基层单位办公室人员兼职从事此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衔接不到位,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主动性有待提高。
(二)信息公开渠道有待拓宽。许多单位比较重视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群众通过其他途径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
(三)信息公开制度有待完善。有的单位对什么时候公开、公开什么,不公开如何处理还缺少科学规范的制度支撑,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的制度还不够健全。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和督查考核。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提升人员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特别是指导基层一线同志掌握新知识、运用新技术。同时,开展集中督查活动,提升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规范考核问责,修订考核办法,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监督管理力度,强化督查督办、限时整改、约谈等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部署落实。二是延伸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努力探索“互联网+政务公开”新模式,探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三是加大公开力度。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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