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6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通知通告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随州市汉东路195室;邮编:441300;联系电话:0722-3230696)。
一、概述
我局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政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方法和途径,在业务经办大厅电子屏幕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和程序办事,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一)健全组织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刘熙发同志任组长,机关党委书记谭存龙同志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责任主体和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运行。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和受理群众投诉。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加强制度建设
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运行管理、内容保障、应急处置等制度,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三)开展学习宣传
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在周月的主题党日上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宣传
(四)明确内容、主动公开
根据机构改革和“三定”方案情况,组织开展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府信息清理工作,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我局政府信息进行了公开,在局网站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及时定期公开,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实效性。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落到实处,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机构职能、局领导及职责分工、机关党建、人事管理、规划计划、年度计划、工作要点。
(三)加强监督
我局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组织工作的同时,下大力气抓好监督工作,把强化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每个环节。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箱、意见簿等接受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检查,通过自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求取得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我局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要求,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有:一是在省人社厅政务信息平台、市政务网站公开;二是在三个办事大厅公开;三是在随州日报 “阳光人社”专版、中国劳动保障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杂志等刊物上刊登信息进行公开;四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开。
目前通过省人社厅政务信息平台、局门户网站、“阳光人社”微信公众号、三个办事大厅和主要交通路口LED显示屏(就业创业、社保政策、高校毕业生档案托管)以及随州日报(阳光人社周刊)、随州电台、随州电视台等公众媒体主动公开信息数达700多条,通过12333人社热线回应事件6000余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以来,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中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二是缺乏接受外部监督的勇气,主动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我局根据人社事业发展的需要和广大群众的诉求,围绕“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的公开原则,不断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对工作职责、行政审批事项、服务项目、收费依据及标准、政策法规、服务承诺等,细化公开内容,在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换公开内容。对清理现有的行政权力、规范行政权力公开内容,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范围和程序、制定相关配套制度,简化审批流程、逐步推进审批事项公开,做到导向群众化和内容实用化。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项,除有保密规定的以外,均在一定范围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特别对事关全局、公众普遍关注的重要事项,要在决策前实行预公开,实施过程中实行动态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创新载体建设。我局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从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办理业务和有利于监督出发,在充分利用现有渠道的基础上,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以更加生动直观的载体形式展现出来。继续加大网络渠道公开力度,做好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宣传人社政策,努力提高政务公开的曝光率;深化与电视、报纸、广播等媒体的合作交流,加大人社政策和工作日常报道频率,加强人社宣传成效;继续做好常规政务公开发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板块的宣传作用。
四是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学习交流。我局定期或不定期自查政务公开落实情况,进一步落实公开责任,加强监督检查,通过建立督查落实制度、引进外部监督力量不断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水平。认真落实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督查通报机制,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办事窗口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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