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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委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7-02-13
  • 信息来源:市住建委
  • 编辑: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核:系统管理员

  2016年,市住建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及电子政务科的精心指导下,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随政办函﹝2016﹞25号)文件精神,把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班落实,切实发挥政务信息服务民众、提高办事效率的功能。
  一、突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确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
  根据《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随政办函﹝2016﹞25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二是在第一时间公布涉及我委的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在第一时间公开了《关于常年受理全市低收入住房租赁补贴、城镇中等 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公共租赁房申报的公告》《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府令21号)》等由我委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三是及时公布涉及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主要为房产办证、物业收费、农村危房改造、市政设施施工审批、建筑行业施工许可等八大类。
  (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明确了政务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市住建委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三是加大信息向上级报送力度,加大信息公开面。组建信息和新闻报道信息员网络,向省住建厅网站、市委办及市政府办信息简报、委《建设通讯》报送信息1900余篇;向湖北日报、楚天快报、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等省市媒体投稿并采用800篇(条)。同时,开通“随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开展培训。组织市住建委机关各科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
  (三)规范公开目录和形式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网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将我委的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分为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服务大厅、行业管理、公众互动、县市区动态等6个一级目录,其中“新闻中心”设置了建设要闻、领导讲话、公示公告、文件通知、系统动态、建设信息、曝光台、热点专题等8个二级目录;“政务公开”设置了政策法规、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等3个二级目录;“服务大厅”设置了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常见问题、信息查询等4个二级目录;行业管理设置了建设投资、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建筑管理、公用事业、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党建工作、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工会群团、重点项目15个二级目录;“公众管理”设置了咨询投诉 、办件状态等2个二级目录;“县市区动态”设置了随县、广水市、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等5个二级目录。
  二、突出长效,推进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杨旭同志任组长,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是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条例》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2016年度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推进了本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修订公文信息拟稿单,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委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委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对政务信息涉及市住建委机关内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三、与时俱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完善
  为切实做好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委对2014年制定的《随州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作了更新。
  (一)更新具体内容。增加了委属机构及职能职责,包括机关各科室职能职责、委属二级单位构成;增加了党组成员分工及随时变动情况;增加了 “十三五”规划具体内容;增加了人事任免、人事招考公示公告等内容;增加了城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批准和落实的具体内容;增加了城市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公示具体内容;增加了建筑企业、监理企业、监理师、建造师等违反规定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公示”的具体内容;增加了建筑安全隐患公示的具体内容。
  (二)在公开形式上,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媒介,对政务信息予以公开。
  (三)在公开时限规定上,规定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委注重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严格按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单位执法依据更新的工作信息和廉政建设、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919条。其中服务职能类信息15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46条,廉洁自律类信息60条,人事管理类信息12条,财务收支类信息7条,工作制度类信息10条,重大决策类信息4条,其他公开信息865条。(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目前根据群众申请,我委依申请公开了随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等。(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到目前为止,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4)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目前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5)本单位同意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我委2016年在政府网站公开的信息为285条,没有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6)咨询受理情况。2016年接受基层和群众咨询160起,包括咨询电话、当面咨询接待、网上信访回复及市信访部门转办的群众咨询等。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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