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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国家税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2016-03-21
  • 信息来源:市国税局
  • 编辑:admin
  • 审核:黄振忠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随州市国家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随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地址:随州市白云大道10号,邮编:441300, 电话:3821067。)

  一、概述

  2015年,随州市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系统内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高了部门公信力。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要信息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涉及国税工作及本局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一是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措施方面。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国家关于“三证合一”、固定资产抵扣、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电池和涂料免征消费税等关乎纳税人利益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自身权利和义务。二是税收行政权力清单方面。按照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坚持放管结合的要求,对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并通过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了已取消的16项税务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三项八类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等内容。三是税收征管和服务规范方面。充分利用报纸、电台、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及时公开《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税管理工作规范》、《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和《深化涉税业务同城通办方案》等税收征管、纳税服务方面的信息,方便纳税人了解掌握,便利纳税人办税。四是税收收入统计数据方面。按年度向社会公开了全年收入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各税种收入情况。此外,不定期通过报纸、电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税收收入情况。五是纳税信用信息和重大税收违法信息方面。与地税局联合开展A级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并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与此同时,在部门网站开设“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专栏,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六是财政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和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经费预决算、执行进度、支出管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对《随州国税》印制、车购税和市局门卫室维修等政府采购和重大项目,以竞争性谈判形式公开进行。七是税收信息化建设方面。为满足信息化国税建设要求,随州市国家税务局建设了云教室,设备等采购以询价的方式进行,保证了公开透明。其他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按照要求一律上报国家税务总局进行统一招投标。八是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对副处级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评选评优等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事务,在单位内部公开栏进行公示。

  (二)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公众回应情况

  信息发布方面,按照高效、透明、权威、规范的原则,将需要公开的信息在法定的时限予以公开。政策解读方面,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解读《随州市国家税务局支持全民创业和“圣地车都”建设十大创新举措》;在网站发布《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指南》,向纳税人解读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利用税收宣传月及税收管理员到企业检查、调研的机会,发放纳税服务联系卡和税收优惠政策知识手册。公众回应方面,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回应公众诉求32件,领导信箱回应公众关切问题3个。同时,加强舆情监测,重要信息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问题的回应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随州市国家税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受理社会公众申请政府公开事项,2015 年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案例。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随州市国税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随州市国税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行政申诉。

  随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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