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住建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办及电子政务科的精心指导下,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5年随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随政办发[2015]19号)及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随政办电[2015]10号)文件精神,把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班落实,切实发挥政务信息服务民众、提高办事效率的功能。
一、工作开展概况
(一)突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确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范围
根据《条例》和《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随州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随政办发〔2015〕19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着力抓好重点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及时公开财务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等相关内容;二是在第一时间公布涉及我委的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在第一时间公开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由我委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三是及时公布涉及单位职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主要为房产办证、物业收费、农村危房改造、市政设施施工审批、建筑行业施工许可等八大类。
2.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配合《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随政办电[2015]10号)等文件的实施,明确了政务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市住建委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三是加大信息向上级报送力度,加大信息公开面。组建信息和新闻报道信息员网络,向省住建厅网站、市委办及市政府办信息简报、委《建设通讯》报送信息600余篇;向湖北日报、楚天快报、随州日报、随州电视台等省市媒体投稿并采用500篇(条)。同时,开通“随州住建”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四是开展培训。组织市住建委机关各科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等,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
3.规范公开目录和形式
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网建设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将我委的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分为新闻中心、政务公开、服务大厅、行业管理、公众互动、县市区动态等6个一级目录,其中“新闻中心”设置了建设要闻、领导讲话、公示公告、文件通知、系统动态、建设信息、曝光台、热点专题等8个二级目录;“政务公开”设置了政策法规、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年报等3个二级目录;“服务大厅”设置了办事指南、下载中心、常见问题、信息查询等4个二级目录;行业管理设置了建设投资、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房保障、城市管理、园林绿化、建筑管理、公用事业、建筑节能、勘察设计、党建工作、纪检监察、教育培训、工会群团、重点项目15个二级目录;“公众管理”设置了咨询投诉 、办件状态等2个二级目录;“县市区动态”设置了随县、广水市、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等5个二级目录。
(二)突出长效,推进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立
1.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委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杨旭同志任组长,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完善制度建设。根据《条例》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2015年度工作安排、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了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进一步推进了本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修订公文信息拟稿单,各科室在起草文件时,要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委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务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委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沟通协调。对政务信息涉及市住建委机关内多个科室的,相互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公开。
4.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一是配合《条例》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随政办电[2015]10号)等文件的实施,明确了政务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市住建委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务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量加大公开力度,分门别类设置栏目,充实相关内容,便于公众查阅办理。三是开展培训。组织市住建委机关各科室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等,促进依法管理和服务。
(三)与时俱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完善
为切实做好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委于2014年对《随州市住建委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作了更新。
1.更新具体内容。增加了委属机构及职能职责,包括机关各科室职能职责、委属二级单位构成;增加了党组成员分工及随时变动情况;增加了城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及“十三五”规划具体内容;增加了人事任免、人事招考公示公告等内容;增加了城市重大项目建设的批准和落实的具体内容;增加了城市重大项目建设招投标公示具体内容;增加了建筑企业、监理企业、监理师、建造师等违反规定纳入“诚信黑名单管理公示”的具体内容;增加了建筑安全隐患公示的具体内容。
2.在公开形式上,制定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并通过网站、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媒介,对政务信息予以公开。
3.在公开时限规定上,规定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我委注重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化,严格按要求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单位执法依据更新的工作信息和廉政建设、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截至2015年12月底,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18条。其中服务职能类信息6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30条,廉洁自律类信息20条,人事管理类信息12条,财务收支类信息4条,工作制度类信息4条,重大决策类信息4条,其他公开信息38条。(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目前根据群众申请,我委依申请公开了随州市城建档案相关管理规定。(3)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到目前为止,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委没有收费及减免的情况。(4)复议、诉讼和申请情况。目前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5)本单位同意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我委2015年上半年同意公开的政府信息为218条,没有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的信息。(6)咨询受理情况.2015年接受基层和群众咨询87起,包括咨询电话、当面咨询接待、网上信访回复及市信访部门转变的群众咨询等。
二、问题及建议
(一)政务信息的传播途径比较单一,应探索政务信息“互联网+”的新模式,抓住受众特点,开通微博、微信公众号,增加受众面,提高传播效率。
(二)有效利用新闻媒体,及时权威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可以在媒体开设“权威发布”专栏,及时将一些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给受众。
(三)对于政务公开服务群众的效果,建议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及服务群众的效果进行测评。
(四)加大对政务信息公开及政务信息服务群众的人员、资金投入。当前各单位从事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都属于办公室兼职人员,无法专一从事工作。此外,没有专门的工作经费,无法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举措
(一)认识再提高,将网站建设上升至主体责任高度
提高对网站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将网站建设提升至主体责任的高度。将网站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对网站维护和管理各年年抓、月月抓、天天抓,时时抓;严格按照顾网站栏目的分工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每个科室、每个单位要更新3篇信息;要实行月通报制,对没有完成更新任务的单位和科室严格追责。对在线访谈栏目,会议提出要购买必要的设备。
(二)措施再落实,将网站栏目更新上升至新常态来深化
将网站技术维护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向具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招标,提高网站维护的有效性、及时性,同时要求中标公司派一个人在住建委上班,兼顾网站内容的更新和管理工作;决定购买在线访谈栏目所需的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问题,每年按12期的任务下达,对委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各科室进行在线访谈。实行月通报制度,对信息更新的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并提交委党组问责。
(三)创新再加强,探索政府网站有效服务群众的新思维
一是拓展“互联网+”新途径。开通“随州住建”微信,除传播住建动态外,联合中燃公司、市政处、排水处等职能部门,开通在线服务平台,让市民动动手指,就能享受到燃气开通、维修及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办结;二是拓展网站投诉咨询服务功能,切实为民服务。以
网站投诉咨询栏目为平台,联合市质安站、市市场站,以市民或者业主对房屋质量安全的投诉为重点,在媒体设置曝光栏,严格追究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栏目运行的有效性;三是开展舆情监控。在网站开设“百姓之声”版块,及时收集网民的心声,回应民众期盼。四是开展网站市场化运营。联合各单位定期举办房交会、产交会等,提高群众对网站的参与度。
目前,我们在网站建设中还面临着许多现实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再接再厉,克难奋进,力争把网站建设的质效挺进市直部门第一方阵。
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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