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随水罚字〔2022〕8号 | ||
个人 | 金红星、薛福升、方能、王明东、吴召召 | ||
单位 | 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违法行为类型 | 非法采砂 | ||
水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 | ||
水行政处罚内容 | 不予行政处罚 | ||
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机关 | 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 ||
作出水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8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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