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强制类型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处罚理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书下达日期 |
1 | 行政处罚 | 陈耀新 | 随水罚字〔2021〕3号 | 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 |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 | 2021年4月19日 |
2 | 行政处罚 | 吴华军 | 随水罚字〔2021〕4号 | 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 |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 | 2021年5月28日 |
3 | 行政处罚 | 周和才 | 随水罚字〔2021〕5号 | 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 | 《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三十二条 | 2021年6月2日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为了更好的浏览体验,建议升级您的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