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9-01
  • 信息来源:
  • 编辑:随州市财政局
  • 审核: 张春燕

随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的通知

为满足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工作需求,优化评审专家队伍结构,提升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质量,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随州市行政区域各法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自愿参加随州市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承诺自觉遵守国家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定。符合评审专家申报条件的,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标准及有关要求申报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五)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独立完成评审工作;

(六)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七)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不具备前款第(二)项所列条件,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能力和特长,且符合评审专家其他资格条款的,经申请人所在县区财政部门审查后出具推荐函,可选聘成为评审专家;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六)项所列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网上申报流程

通过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hubei.gov.cn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注册入口,在线注册填报相关信息、下载相关附件、签字后,扫描上传相关材料等,具体有以下九个步骤:

(一)专家注册:填写注册手机号密码等信息;

(二)在线填报:填写专家详细信息;

(三)下载申请书、承诺书等签字确认;

(四)上传以上文件扫描件;

(五)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水平)证书或财政部门推荐函、专业技术职称(水平)任职文件或评定结果官方网站查询截图等原件的扫描件

(六)上传个人文档后提交审核;

(七)结果反馈:等待审核;

(八)审核通过后进入网站参加学习和考试;

(九)考试通过后正式入库(合格标准为80分)。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各领域优秀人才积极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做好征集解释工作,告知专家申请人有关要求和申报程序及相关材料准备。

(二)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造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入库资格,并按照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规定,记录失信行为。

(三)申请人应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标准及有关要求申报,申报专业应与本人所学专业、职称专业、工作经历或者职业范围等相符合,不得选报不具备评标能力的专业。

(四)申请人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业务理论知识,并按要求参加培训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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