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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七号)
  • 发布日期:2020-06-17
  • 信息来源:随州市统计局
  • 编辑:随州市统计局
  •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分区域单位和从业人员情况

随州市统计局

随州市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

根据随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各县市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随县拥有法人单位3731个,占全市19.4%,比2013年末降低了7.9个百分点;广水市5140个,占26.8%,降低了2.4个百分点;曾都区8736个,占45.5%,增加了9.7个百分点;高新区1506个,占7.8%,增加了1.2个百分点;大洪山风景区77个,占0.4%,降低了0.5个百分点。随县拥有产业活动单位4854个,占21.1%;广水市6239个,占27.1%;曾都区10111个,占43.9%;高新区1717个,占7.5%;大洪山风景区119个,占0.5%。

按县市区分组的单位情况详见表7-1。

表7-1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随州市

19190

100.0

23040

100.0

随  县

3731

19.4  

4854

21.1  

广水市

5140

26.8  

6239

27.1  

曾都区

8736

45.5  

10111

43.9  

高新区

1506

7.8

1717

7.5

大洪山风景区

77

0.4

119

0.5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1326人。其中:随县法人单位从业人员63048人,占19.6%;广水市99304人,占30.9%;曾都区125387人,占39.0%;高新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32666人,占10.2%;大洪山风景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921人,占0.3%。

按县市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情况详见表7-2。

表7-2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随州市

321326

126116

随  县

63048

24138

广水市

99304

40083

曾都区

125387

48236

高新区

32666

13259

大洪山风景区

921

400

注:表中汇总数据不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的金融业以及铁路运输部门单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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