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加强第二类精神药品销售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动特殊药品生产流通信息报告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规范特殊药品管理,市食药监局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对特药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按照特殊药品日常监管频次的要求,加强对特殊药品批发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特殊药品购进渠道、贮存管理、销售和使用流向等情况,有效地净化特殊药品市场环境,确保特殊药品的安全流通、合理使用。
二是开展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督检查。该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督检查,督促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对二类精神药品销售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核实2014年以来所有第二类精神药品购买方资质的真实性。对辖区内6家二类精神药品批发经营企业进行了全覆盖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第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渠道、贮存管理、购买方资质证明材料审核和留存、销售票据管理、销售流向等情况。
三是开展特药企业入网和数据报送工作专项检查。3月份对辖区内特药企业入网、数据报送以及特药信息报告系统运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辖区内现有涉特药企业7家(生产企业1家,经营企业6家)按要求全部完成入网注册工作,并利用每次日常监督检查的时机,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按要求按时上报特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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