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总计143批次。共包含19大类食品。其中餐饮食品1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批次,蛋制品5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调味品15批次,豆制品10批次,方便食品12批次,蜂产品5批次,罐头3批次,酒类4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乳制品10批次,食糖3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水产制品8批次,水果制品4批次,糖果制品12批次,饮料7批次。产品具体检验情况见附件。
2023年5月26日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合格公示.xlsx
附件1
一、检验依据
抽检依据参考《湖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3年版)》。
二、检验项目
餐饮食品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项目为黄曲霉毒素B₁、过氧化值、铅、酸价。
蛋制品项目为铅、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
淀粉及淀粉制品项目为铅、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
调味品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总酸。
豆制品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铅。
蜂产品项目为霉菌计数、甲硝唑、氯霉素。
酒类项目为酒精度、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
粮食加工品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铅、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黄曲霉毒素B₁等。
乳制品项目为蛋白质、三聚氰胺、大肠菌群。
食糖项目为螨。
罐头项目为商业无菌、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
薯类和膨化制品项目为过氧化值、山梨酸及其钾盐、苯甲酸及其钠盐、糖精钠。
方便食品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苯甲酸及其钠盐、糖精钠。
水产制品项目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铅。
蔬菜制品项目为总汞、总砷、铅、镉、苯甲酸及其钠盐。
水果制品项目为大肠菌群、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霉菌。
糖果制品项目为酵母、大肠菌群、甜蜜素、霉菌、铅。
饮料项目为大肠菌群、脱氢乙酸、蛋白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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