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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两节”期间价格行为监管
  • 发布日期:2021-09-23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李发兵

中秋刚过、国庆即将来临。为切实规范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稳定“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价格行为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过一个放心舒心的节日。
  “两节”期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加强对重要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各类商品经营场所、旅游景区及其周边场所、服务行业及重要商品等四个方面的价格监管。强化对经营生活必需品、冷链食品和防疫物资的市场主体价格监管,严查采用相互串通、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手段推动价格过快上涨。督促商场、超市、卖场认真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和促销行为,不得虚构原价、先提价再打折让利、虚假优惠折扣等,不得开展虚假有奖销售、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线上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督促景区内外经营的市场主体严格执行景区门票价格政策,景区内的门票、索道、观光车、导游讲解、购物、餐饮、住宿、停车、娱乐等相关服务的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不得有强行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以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行为等。检查提示住宿、餐饮、零售、停车、洗车、理发、白酒销售等领域的市场主体,不得借机哄抬物价、变相涨价、隐瞒价格附加条件,不得以虚假标价、模糊标价、虚假折扣等手段欺诈消费者,变相欺客、宰客,侵害消费者权益等。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并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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