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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动农产品“持证上市”
  • 发布日期:2020-04-17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黄振忠

自3月8日,我市第一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在广水市实实在在生态农业发展公司开出,截至4月13日,该公司已销售黄瓜1.29万公斤,实现当季销售收入8万余元。
  据悉,我市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将逐步实现“持证上市”。
  每一张农产品合格证都标明了农产品名称、重量、生产者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事项等信息。重点要求生产主体做到自检或委托检测合格,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既是农产品入市凭证,也是质量安全标识,还是自我承诺声明。推行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不仅可以把生产主体管理、种养过程管控、农兽药残留自检、产品带证上市、问题产品溯源各项环节都集成起来,把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起来,还能提高农业生产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实现自控自检、自我管理、自我开具、自我承诺。
  为了规范使用农产品合格证,我市统一合格证基本样式,印制了500份下发各地。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已先后开具了香菇、茶叶、蔬菜、畜禽等各类农产品合格证359张,有32家农业生产主体使用合格证,帮助农民销售各种农产品208吨,有力促进了农产品的销售。
  下一步,市农业农村部门将加大宣传引导、指导督办力度,在全市大力推广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帮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用好这张“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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