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于6月13日至27日开展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围绕此次活动主题,我市将“德治”与“法治”并举,保障食品安全,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委、市科协、市公安局等15个部门,将每天举办一个“部门主题日”活动,先后开展法律法规宣讲、道德诚信教育、科学知识普及、科技成果展示、现场免费食品快检和咨询、典型案例集中公布等活动。
新食安法十大亮点
被誉为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有以下十大亮点:
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通过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批发企业的销售记录制度等方式,使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全程可追溯。
二、加强特定标识监管——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显著标示。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
三、强化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关联主体的义务和责任——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的资质审查、检查、报告义务,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抽样检验义务和报告义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义务。不履行义务的,要承担连带责任,还要受处罚。
四、特殊食品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纳入特殊食品,严格监管。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五、为赔偿设置最低限额——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六、全面加大处罚力度——大部分违法行为的处罚起点由过去的2000元提升到5万元,较严重的违法行为起点为10万元。一年内累计三次违反食品安全法受到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七、提供场所要受罚——明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而为其提供场所或其他条件的,要受到处罚并承担连带责任。
八、重拳整治虚假广告——发布食品虚假广告要受罚,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承担连带责任。
九、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尚德守法情系万家
当前,保障食品安全必须拿起“德治”和“法治”这两大武器,坚持德法并举、法治先行,让尚德守法成为社会共同的价值取向,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尚德守法长效机制。近年来,我市通过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产品质量追溯制度、企业风险信息交流制度等,强化企业责任意识,提高企业维护质量安全的自觉性。通过建立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在经济上重罚,法律上严惩,使之不敢、不能、不想生产经营不合格、不安全商品。积极推进“双随机”抽查和信用信息公开,推动企业崇德尚法,提高质量控制和安全保障能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规律研究,建立全链条风险管理模型,探索食品企业信用记录、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吹哨人”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全行业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约束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其沟通企业和政府的作用,对本行业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
加强诚信教育,激发尚德守法内生动力。我市经常组织、动员、指导食品企业开展诚信道德教育培训,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用好微信、微博、“食药安全行”专刊等载体,解读政策法规、传播科学知识,弘扬诚信道德,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教育格局,真正让尚德守法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内化于心、见诸于行的基本准则,引导企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牢固树立“诚信立企、质量兴企”的发展观念。
加强示范引领,营造尚德守法的良好氛围。我市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广泛宣传诚信立业、守法经营、有较强责任意识和竞争力的企业典型,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安全工作整体上台阶。今年,市委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纳入为民服务十件实事,全年计划改造3至5个农贸市场,建设100家小餐饮示范店。
市、区食药监部门紧紧抓住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这一有利契机,全力推动城区小餐饮示范创建工作。成立专班,制定方案、检查标准和“以奖代补”细则,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区两级政府将小餐饮示范创建纳入财政预算和各办事处、社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市、区食药监部门密切联动,与社区(办事处)的创建专班融为一个整体。目前,已有500余家城区小餐饮整改完毕,形成了一批小餐饮整治工作亮点,如东城龙门街社区土壕街、西城白云湖社区中方公司周边、北郊五眼桥中学周边等,广受诟病的小餐饮脏乱差现象有了明显改观。
截至目前,我市已建成餐饮服务示范景区2个、B级以上农家乐120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农贸市场4家、“放心粮油”配送中心4家、“放心粮油”示范连锁店80家、学校“放心食堂”38个。2015年“洛阳镇千年银杏谷”被表彰为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随食印象餐饮文化有限公司、广水市玉明大酒店有限公司等12家餐饮单位被表彰为湖北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近年来,在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食品安全环境整治取得一定成效。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就体现出依法整治食品安全的决心。不过,食品安全问题具有易发多发的特点,面对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和民意期待,我们要以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坚持最严谨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执行最严厉的处罚,实施最严肃的问责,坚持铁面对待、铁腕处理、铁规执行、铁心防范,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惩治各种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政治任务,这是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全新要求,也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单靠政府部门监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只有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行政、监管部门主抓、有关部门协同、行业自律、企业负责、公众参与、媒体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在食品安全领域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氛围,才能确保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人民群众要有安全消费意识,不要被商家的花言巧语蒙住了双眼。一方面,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另一方面,还要坚决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只有让无视生命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者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我们的餐桌安全、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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