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广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2016年5月1日起,该市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将实行“双随机”(即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
据了解,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颁布的《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作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定,其制定和实施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要求的重要措施,通过细化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强化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可进一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生产源头防范和控制风险隐患,将基层监管部门对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落到实处,督促企业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对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为切实做好《办法》的实施准备工作,规范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4月18日,广水市食药监局对《办法》进行了专题学习。
执法人员集中学习了《办法》对日常监督检查频次、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基本程序以及对检查人员的要求、检查结果的判断、发现问题的处理、检查结果的公布等内容,并针对“两涵盖两规范”进行了重点领会,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采取集中讨论和提问答疑的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
该局强调,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贯彻《办法》的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办法》各项规定上来,把智慧和力量集中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来。要深刻领会。一线执法人员要通过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准确理解并熟练掌握《办法》的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要抓好落实,紧密结合辖区实际,根据监管需要,对日常监管计划和检查要点进行细化、量化。妥善抓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宣传引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从源头防范、控制风险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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