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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县发放首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 发布日期:2016-03-02
  • 信息来源:随县人民政府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3月1日,随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食品经营者发放了随县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自《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两证合一工作正式启动以来,随县食药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迅速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培训,加紧印制相关文书资料,于近日经过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审核及审批,在各环节都符合规定后,向我县食品经营者发放了第一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了解,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带来了如下变化: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只须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按主要经营项目归类,食品经营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和单位食堂三大主体业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热食制售、冷食制售、自制饮品等8个经营项目;《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增了签发人、日常监管机构、日常监管责任人、投诉举报电话,确保监管责任到人,使监管和审批责任更明确,更透明;增加了二维码扫描,方便公众监督,消费者用手机扫一下许可证上的二维码,便可看到经营者的详细信息,包括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日期、有效期等信息,许可证有效期由原来的3年延长到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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