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预测,五一节假日期间我市将先后受到沙尘和臭氧污染影响。29日凌晨,沙尘已经达到我市,已经出现连续数小时重度污染,预计今日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至中度污染;30日,由于沙尘回流影响,预计空气质量为良至轻度污染;5月1日,沙尘完全退散,沙尘影响结束,但我市天气为晴,温度持续攀升,且风速偏小,臭氧污染风险增加,预计空气质量为良至轻度污染;1日夜间起,我市将出现降水天气,扩散条件和湿清除条件较好,空气质量好转,预计空气质量为良。
为全力做好五一期间污染天气应对保障工作,切实降低本地污染源叠加影响,请各地各单位在五一节假日期间落实好以下管控措施: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控值班值守。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五一节假日期间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值守、应急人员随时待命、管控人员适时巡查,保持工作力度,争优保良,降低大气污染物浓度。责任单位:市直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负责对辖区涉气重点排污企业加强管控。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检查频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执法人员加大全市所有涉VOCs排放企业现场检查频次,要求所有涉VOCs排放企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涂料和对喷漆废气建设吸附燃烧等高效治理设施的除外)实施错峰生产,即8时至18时停止VOCs排放工序作业(18时至次日8时生产)。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三、加强各类施工工地监管。各类建设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管控措施。1、每天0时至16时停止土石方、平整土地、换土、建筑拆除工程及建筑垃圾清运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新能源机械除外)和渣土车运输的施工作业;2、做好工地内部及门口30米范围内道路保洁工作,加大施工现场洒水降尘频次,在日常洒水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洒水频次3-4次;3、禁止露天焊接,确需焊接的必须配备并正确使用焊烟收集装置;4、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控制区管控力度,严禁在禁用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控。1、每天8时至18时停止市政道路沥青铺设、道路划线、市政栏杆及城市建筑外墙喷涂刷漆作业等;2、停止园林和绿化带植物修剪、杀虫剂喷洒作业;3、加大对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行维护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不按规范安装和使用油烟净化设施行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加强道路保洁。城管部门加密城区道路洒水保洁频次,延长作业时间,循环开展雾炮洒水作业。做好特殊天气值班人员安排,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度及时开展雾炮洒水作业。重点关注:清河路、青年路、烈山大道、随小路、青年东路、白云大道、舜井大道、迎宾大道、胜利大道。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六、加强移动源管控。密切关注道路通行情况,在节假日期间针对易拥堵路段、时段,提前安排人员疏导,减少车辆怠速导致的NOx排放。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七、加强禁烧监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加强辖区露天焚烧管控,对农作物秸秆、生活垃圾等露天焚烧问题加密巡查、及时发现、快速处置。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八、加强加油站管控。臭氧污染应急期间,1、督促中心城区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装置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停止经营或使用;2、督促各加油站实行错峰卸油,即8时至18时禁止装卸油品作业;3、引导鼓励群众在17时至次日7时错峰加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九、适时开展人影作业。气象部门要做好人工降雨作业准备,一旦具备条件立即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加强气候变化情况监测,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空气质量预警预报工作。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请各地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切实加强各类扬尘源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的管控力度,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组织现场检查专班,利用无人机、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各地落实管控工作情况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并督促从严查处。各地各单位五一节假日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请于5月5日前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3321461,邮箱:5723630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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