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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示第九届(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8-07-09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李发兵

  为推进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及《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的有关要求,市工商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第九届(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基层单位初审、《随州日报》公示以及征信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后,决定公示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等190家企业为随州市第九届(2016—2017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按照有关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将撤销其公示资格。“守合重信用”企业以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suizhou.gov.cn/)随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网 址为 http://sz.egs.gov. cn/)实时公示的内容为准。
  希望被公示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全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当好表率,作好示范。全市广大企业要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榜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签约,诚信履约,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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