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随州市民政局关于拟对12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8-13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李发兵

经调查,随州市风景园林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随州市炎帝故里康养中心等7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及以上不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发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以上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以上社会组织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
  地址:随州市舜井大道壮鑫香湖路24号
  联系电话:0722-3590135
  特此公告。
  随州市民政局2024年8月12日


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