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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建立社会组织“一制度两机制”
  • 发布日期:2021-11-23
  • 信息来源:随州市民政局
  • 编辑:随州市民政局
  • 审核: 李发兵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工作统筹协调,强化社会组织监管,近日随州市民政局联合20个单位和部门建立随州市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建立了随州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和随州市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简称“一制度两机制”。

社会组织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外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工商联、市教育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国家安全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由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组成。

社会组织联合执法机制由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随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组成。

社会组织“一制度两机制”还分别对主要职能、成员单位职责、工作规则、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

“一制度两机制”的成立,对于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行业指导、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随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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