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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督办社团换届推进社团规范化建设
  • 发布日期:2017-09-19
  •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 编辑:admin
  • 审核: 李发兵

  近日,随州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团体换届工作的通知》,督办做好社团组织换届工作。
  通知要求各社会团体要充分认识社会团体按期换届的重要意义,严格规范换届程序。所有社会团体届满前应召开会议研究换届工作,要按照程序于届满前30日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批。所有换届要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和换届规范指引进行。涉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职的一定要履行兼职审批程序。《通知》还要求所有2017年8月31日前理事会届满和已逾期一年以上未换届的社团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换届。多年未开展活动,理事会又无法换届的应于10月31日办理注销登记。对于逾期不换届,不注销的社会团体,随州市民政局将依法予以撤销登记。
  今年为全市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健全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是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随州市民政局通过加强社团换届督办,将进一步健全社会团体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社会团体管理,提升社会团体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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