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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面摸排治理转供电加价行为
  • 发布日期:2021-04-27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李发兵
4月21日,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营商办)联合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专班,对随州城区部分商铺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行为,进行明察暗访。
  “电费怎么交的?”“电费是一块三。”专班工作人员在位于随州城区交通大道436号附近的几间商铺走访时,商户们纷纷表示每个月的电费是按每度1.3元缴纳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了房屋租赁协议书及电费单据后,发现协议书中确实注明了电费按每度1.3元缴纳。
  随后,专班来到转供电主体单位湖北田丰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向该公司负责人宣讲转供电收费相关政策,要求其清退多收的电费,并引以为戒,规范转供电收费行为。企业负责人意识到存在的问题后,表示立行立改,按照政策执行。
  根据国家电价政策,各转供电主体要按照转供电终端用户对应执行的销售目录电价和分表电量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转供电主体向所有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之和以不超过同期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总电费为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用电、配电设备线路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转供电区域电损(原则上不超过总表计量数7%,低于7%的据实核定)应通过物业费或租金形式收取,不得通过电价加价或收取用电服务费等名义向终端用户收取。
  为打通惠企红利最后一公里,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店小二”,我市对转供电违法加价工作再组织、再动员、再部署,全面开展转供电违法加价整治行动。以5G基站、工业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门店等区域和行业为整治重点,组织专班摸清底数,精准查找整治对象;依法向转供电主体送达提醒告诫书,清退多收费用;通过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违法案件从严查处;强化转供改直供工程实施,从源头上解决乱收费问题。
  目前,市营商办公布了举报电话0722-3591268,受理群众诉求;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到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大、小商铺开展明察暗访;督促市场监管、住建、供电等职能部门加大宣传、整治、清退力度,切实把国家降低电价的红利进一步传导至实体生产经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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