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使用“蜡棒”生产的香菇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影响食用者身体健康的问题,市工商局自4月1日起对全市香菇种植户和石蜡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送达不使用(不销售)石蜡生产香菇告知书,与石蜡经营户签订不向香菇种植户销售石蜡责任状。
同时,组织查处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石蜡行为,实行销售石蜡实名登记制度,督促石蜡经营户建立销售台账,防止石蜡流入香菇生产环节,维护广大菇农合法权益和“中国香菇之乡”品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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