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住房困难家庭申报住房保障范围和条件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08-07
  • 信息来源:
  • 编辑:黄振忠
  • 审核: 黄振忠

为切实解决本市市区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根据“常态申报、随时受理、集中审批”的工作原则,现就本市市区(含曾都区高新区)2024年住房困难家庭申报住房保障的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城镇低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2.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城镇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申请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2.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

(三)新就业职工

1.申请人大中专院校毕业未满8年,在市城区就业创业;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在市城区正常缴存企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城区无房产。

(四)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在市城区就业创业;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有固定经营场所;

3.在市城区连续缴存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处于在缴状态;

4.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市城区无房产。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已享受住房保障的,不得再申报租赁补贴保障。

二、申报机构及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请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社区申报;符合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家庭通过工作单位到单位所属市、区级住房保障部门申报。

三、申报表格下载

进入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官网(http://zjj.suizhou.gov.cn),首页右方点击进入“资料下载”,查找申请住房保障相关公告及表格。

咨询电话:0722-3286878   7058178

特此公告。

附件:1随州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

   2.随州市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审批表

   

               20247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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