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辅助浏览
轻松阅读
读屏
视图
放大
缩小
配色
白底黑字蓝链接
蓝底黄字白链接
黄底黑字蓝链接
黑底黄字白链接
页面原始配色
大鼠标
辅助线
显示屏
声音
指读
连读
减速
加速
音量
增加音量
减小音量
后退
前进
全屏
全屏
刷新
退出
帮助
换肤
我市连续两年提高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标准
  • 发布日期:2021-12-17
  • 信息来源:随州日报
  • 编辑:张春燕
  • 审核: 李发兵

发放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是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形式之一。近日,《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城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印发,与去年相比,进一步拓宽了城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保障范围,连续两年提高了租赁补贴发放标准。
  《补充通知》中,补贴保障面积由去年的“1人及2人家庭按30平方米、3人家庭按45平方米、4人及以上家庭按60平方米发放补贴”,调整为“1人及2人家庭按40平方米、3人及以上家庭按60平方米发放补贴”。补贴发放标准由去年的“特困及低保家庭每月每平米补贴7元,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米补贴6元,中等收入偏下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每月每平米补贴4元”,调整为“低收入家庭(含特困、低保家庭)每月每平米补贴10元,中等收入偏下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每月每平米补贴7元”。
  随州市住房保障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我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机制,从以最低收入家庭为保障对象,逐步拓宽到将中等偏下收入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人均保障面积、保障补贴标准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多次提标,对改善和保障民生起到了积极作用。
  《补充通知》明确执行时间为今年4月1日起,目前市住房保障中心已549户保障对象补发了104.82万元租赁补贴。今年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发放住房保障租赁补贴239.37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