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住建厅关于做好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鄂建[2017]8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国家对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政策,切实解决引进人才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实物配租程序,经审核,此次公示人员名单5户,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1户,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站1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1户,市委巡察办1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2月1日起至2021年2月7日,期限为7天。如有提出异议的,请及时联系。
监督电话:0722-3286878 7058178。
2021年2月1日
公示人员名单
张琦琛 覃猛 韩辰肸 冯盈庭 周潇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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